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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浙江省“松鹤杯”宁海茶文化摄影艺术大赛征稿启事
浙江省“松鹤杯”宁海茶文化摄影艺术大赛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4-01-07 来源: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4264 次  【打印

宁海,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象山港和三门湾之间,天台山、四明山山脉交汇之处,山海资源丰富,自然风光迷人,是我国茶叶主产区之一,被誉为“中国茶文化之乡”,盛产的“望海茶”被誉为“中华文化名茶”。为了更好地展示宁海优美的茶园风光和悠久的茶产业历史,彰显宁海茶文化的魅力,提升“宁海茶”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宁海茶产业的大力发展,特举办浙江省“松鹤杯”宁海茶文化摄影艺术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宁海茶文化促进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宁海县摄影家协会

宁波松鹤文具有限公司

二、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全面反映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重点产茶区、茶园的自然风貌、人文历史、生产管理的纪实与艺术类照片,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主题、形式不限。

2、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规格一律为10英寸(最长边);组照4幅—8幅,规格8英寸(最长边),作品不得装裱。投稿时请在每幅作品背面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本次比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用,不退稿。

5、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方将统一进行调底,参赛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品质达5mb以上的原作品电子文件或作品原底,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三、大赛有关声明

1、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形象宣传为目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广告等用途,不另付稿费。

2、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3、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解释。

4、获奖作品可作为加入各级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四、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等奖2名    各奖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5名    各奖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10名   各奖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60名     各奖人民币300元

一、二、三等奖获奖者不得重复,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行缴纳。

五、征稿截止时间与地点

自征稿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

投稿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桃源北路11号(柔石公园内)宁海茶文化促进会

(所投稿件请注明摄影大赛字样)

联系人:尤钊炳  18067369892

联系电话:0574-83522805

邮箱:877727315@qq.com

邮编:3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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